2014-11-25 11:31:09 来源: 本站
关键词 民事无权代理 追认 民事责任
裁判要点
没有代理权限、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,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的,被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
相关法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则》第六十六条。
基本案情
原告某公司诉称,
法院经审理查明,
裁判结果
被告李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某公司护理费及利息。
裁判理由
法院生效裁判认为:某甲以被告李某代理人的名义与原告签订的护理服务合同,明确了被护理人为李某,护理结束后,被告李某对所欠护理费数额以欠条的形式进行了确认,系对合同的追认,该合同权利义务双方分别为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李某,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因而成立并生效,该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,双方当事人应全面履行。原告如约提供了护理服务,被告应履行给付护理费的义务,被告拖欠护理费,已构成违约,故应承担给付护理费及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,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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